我國(中華民國ROC)律師與地政士之區別及比較 | |||
比較 區別項目 | 律師(lawyer) | 地政士(Special ag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又稱【土地專業代理人】 | |
1 | 依據 | 律師法 | 地政士法 |
2 | 取得資格 | 律師特考 | 地政士特考 |
3 | 證書 | 律師證書 | 地政士證書 |
4 | 辦理事務 | 法律事務 | 地政事務 |
5 | 執業項目 | 商標、專利、工商登記、土地登記及其他依法得代理之事務 | 土地登記、測量及不動產等相關事宜依法得代理之事務 |
6 | 諮詢 | 談話費1小時2000~8000 | 諮詢免費或另議價 |
7 | 收費 | 一審4萬~8萬,其他困難案件數十萬至百萬不等 | 土地買賣登記12000,其他困難案件論件計酬或另議價 |
8 | 公會 | 律師公會 | 地政士公會 |
9 | 執業機關 | 各地區法院,地政事務為地政所 | 各縣市地政所、地政局 |
10 | 主管機關 | 法務部、法院檢察署 | 內政部地政司 |
11 | 綜合分析比較 | 律師古代稱為訟師,律師法公佈後法定名稱為律師,執業項目較廣泛、收費較高,多執行民事、刑事訴訟案件代理,亦可為地政事務之代理,但僅為極少數,通稱為律師。 | 地政士最早以前稱為代書,其後稱為土地專業代理人,地政士法公佈後,法定名稱為地政士,執業項目單一專業,收費較低,為專門職業類之土地專業代理人,又稱為地政事務之律師。 |
王彩旋小姐,曾任職于「金門地政事務所」,擔任土地重劃、土地登記、收件等相關業務近六年,「土地專業代理人」國家考試及格。 專長於海外華僑土地繼承登記、一般買賣登記、贈與登記、軍占民地問題處理、諮詢,近年來計受理新加坡、馬來西亞等處之金門鄉親委辦繼承登記案近百件及受理萬國法律事務所委託華僑繼承案件,並多次赴新加坡金門會館為鄉親解答金門土地問題。有興趣可到本人網頁參觀http://remayland.myweb.hinet.net/
星期四, 12月 21, 2006
我國(中華民國ROC)律師與地政士之區別及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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